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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農藥制造屬于專利密集型產業,產業的發展嚴重依賴專利的獲取和運用。隨著我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發展,農藥企業(創新主體)對專利制度的了解也在逐漸加深,但是卻遠遠沒有達到熟練掌握、靈活運用專利制度,有效保護研發成果的要求。農藥創新從研究開發到上市推廣不僅需要高昂的研發經費做支撐,還需要縝密的專利申請布局策略做保障。從農藥原藥及其制備工藝、中間體及其制備工藝、復配組合物、使用方法,到制劑及其制備工藝均屬于專利保護的客體。一般來說,從農藥原藥專利申請開始,申請人會根據設定的技術研發路線,逐步將研發結果申請專利,而上述各種專利保護的客體,便是技術研發路線各個節點上的研發成果。由于農藥的技術研發路線相對成熟,競爭對手很容易在已有的研發成果的基礎上,直接開展后續的技術研發并搶占專利申請。此時,對專利制度掌握和運用能力的差異,就表現在農藥企業是否會給競爭對手留下利用布局策略搶占專利申請的機會。
實驗數據對于搶占專利申請的重要性
對于搶占專利申請,從獲知他人的研發成果,到自己開展創新研究,取得研發成果,至申請專利,所消耗的時間長短對于是否能夠成功搶占專利申請至關重要。而且農藥屬于實驗性應用學科,農藥的藥效對實驗及其實驗數據的依賴度非常高,因此,專利申請文件中記載的實驗數據是證明技術方案的技術效果的主要證據。但是,申請文件中記載的實驗數據的客觀性按照是否來源于實驗,可分為來源于實驗的真實值,和來源于現有技術推測的經驗值。有時為了縮短自行研發所消耗的時間,發明人會以部分或全部經驗值代替真實值記載在說明書中。當真實值與經驗值相差無幾時,實驗數據不會影響專利的穩定性;而當真實值與經驗值差距存在顯著性差異時,專利的穩定性會受實驗數據的影響。
應對競爭對手搶占專利申請的措施和建議
農藥企業如何應對競爭對手利用專利布局策略搶占專利申請?首先,做好防御保密措施是關鍵。根據已有眾多新化合物研究開發的經驗,在農藥原藥化合物申請專利至產品上市之間的7~8年時間,是進行專利防御布局的絕佳時間,在開始專利防御布局申請專利的時候,可利用通式化合物的形式把待商業化的化合物隱藏起來,不給競爭對手從專利申請文件中識別出待商業化的化合物的信息。然后應集中研發力量,在產品上市前,盡可能完成技術研發路線,將研發成果及時提交專利申請,不給競爭對手任何搶占專利的空間和時間,切勿將待商業化的化合物在期刊雜志上宣傳。其次,發現搶占專利申請行為積極應對。時刻監控關注與通式化合物相關的專利申請情況,發現有相關專利申請,主動提交第三方審查意見,阻止競爭對手獲得專利授權。第三,對競爭對手搶占并授權的專利申請文件中的實驗數據存疑時,根據自身實驗數據的追溯機制進行比較,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實驗機構驗證,利用第三方出具的實驗證據,主動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第四,利用專利制度和法律手段捍衛研發成果。對于竊取商業秘密的行為,堅決利用法律與其斗爭到底。農藥企業只有有效地保護研發成果,不讓競爭對手有機可乘,才能夠真正享有創新帶來的價值。